建筑材料取样标准?

环球商务网 2023-09-04 05:57 编辑:admin 299阅读

一、建筑材料取样标准?

建筑材料(见6.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

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6.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供参考)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6)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7)砌墙砖、砌块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强度试验(抗压、抗折);

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10)防水卷材试验;

1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

12)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含铝塑、钢塑等各种复合管材)的物理性能检验;

13)通用阀门及散热器的强度、严密性检验;

14)各种管道连接件密封性检验;各种材质风管强度、漏风量检验;

15)电线电缆、插座、开关、漏电断路器、成套灯具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检验等。

二、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比例?

取样检测分监督抽检(政府)、平行检测(监理)、见证取样(建设),这三种检测应由不同的、有资质且有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其中见证取样占全部样品数量(按规范要求确定)的比例是最高的。

见证取样指由施工方取样员按规范要求取样,监理方见证人见证的取样活动。送检是指取得的样品由施工方送往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活动。见证取样不少于实验总次数的30%,是指总的检测样品数量的30%以上应由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三、那些建筑材料规定取样送检,依据的什么规范标准?

建筑材料(见6.附件)取样送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行业相关规定、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的约定。

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条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6.附件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供参考)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6)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7)砌墙砖、砌块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强度试验(抗压、抗折);

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10)防水卷材试验;

1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

12)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含铝塑、钢塑等各种复合管材)的物理性能检验;

13)通用阀门及散热器的强度、严密性检验;

14)各种管道连接件密封性检验;各种材质风管强度、漏风量检验;

15)电线电缆、插座、开关、漏电断路器、成套灯具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检验等。

四、回弹取样法标准取样?

规范规定是一个批次评定时要求回弹混凝土构件数的30%且不少于10个构件,没有特殊情况一个构件一般设置10个测区,所以100个测区评定的情况比较多见。最少应该是五十个测区。

五、建筑材料取样封样规范?

建筑材料封样是见证取样的材料,在第三方不参与直接送检,把现场取样的工程材料进行包扎、封口等部位,盖以监理(督)机构公章封之,由施工方单独送检。

下面《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材料可封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0.16 见证取样 samplingwitness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六、铁矿取样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铁矿石的取样方法的标准

GB/T 10322.4-2014 铁矿石 校核取样偏差的实验方法

GB/T 10322.3-2000 铁矿石 校核取样精密度的实验方法

GB/T 10322.1-2000 铁矿石 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10322.4-2000 铁矿石 校核取样偏差的实验方法

GB/T 10122-1988 铁矿石(烧结矿、球团矿)物理试验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七、角钢取样标准?

把角钢制作成30毫米宽,500毫米长4根,送检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做力学性能试验和弯曲试验。

八、红砖取样标准?

按GB/T2542(砌墙砖试验方法)和(砌墙砖检验规则)JC/T466规定,烧结普通砖按照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为一批,抽样数量,外观质量50块,尺寸偏差20块,强度等级10块,泛霜5块,石灰爆裂5块,冻融5块,吸水率5块。

九、焦炭取样标准?

焦碳取样标准为GB/T19494。焦碳随机抽取取样,主要是检验焦碳含水份,含碳量,含硫磷杂质,符合标准的焦碳才能炼钢,否则影响钢的质量

十、焊丝取样标准?

焊接材料检验指导书1.0目的为了保证公司焊接材料具有稳定的质量而提出检测规范性文件。2.0范围适用于公司焊接材料在验收、库存保管及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3.0作业要求3.1 验收焊接材料的验收内容应依据焊接产品的制造规程、焊接产品的种类及实际需要确定。3.1.1 包装检验检验焊接材料的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受潮现象。 3.1.2 质量证明书检验对附有质量证明书的焊接材料,核对其质量证明书所提供的数据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

3.1.3 焊条质量检验 3.1.3.1取样每批焊条进厂检验时,按需要数量至少在3个部位平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3.1.3.2 检验方法对所抽取样品用目视或5倍放大镜进行外观检查,并从中抽取10根进行尺寸测量 3.1.3.3 焊接质量要求a) 焊条药皮:药皮应均匀,紧密地包覆在焊芯周围,焊条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锈蚀、氧化皮、裂纹、气泡、杂质、剥落等缺陷。b) 焊条露芯:药皮应有足够的强度,引弧端药皮应倒角,焊芯端面应露出,以保证易于引弧。焊条露芯应符合如下规定:

① 低氢型焊条,沿长度方向的露芯长度不应大于焊芯直径的2/3或1.6mm(两者的较小值)

② 其他型号焊条,沿长度方向的露芯长度不应大于焊芯直径的2/3或2.4mm(两者的较小值)各种直径的焊条沿圆周的露芯不应大于圆周的一半。 c)焊条偏心度:① 直径≤2.5mm焊条,偏心度≤7%② 直径为3.2mm和4.0mm焊条,偏心度不应大于5% ③ 直径≥5.0mm焊条,偏心度不应大于4% 偏心度计算:焊条偏心度=式中 T1—焊条断面药皮层最大厚度+焊芯直径;T2—同一断面药皮层最小厚度+焊芯直径。d) 焊条直径、长度应分别符合GB/T5117、GB/T5118、GB/T983、GB/T984相应焊条标准的规定。e)

焊条包装:焊条按批号每2.5kg、5kg或10kg净重或相应的根数作一包装。这种包装应封口,并能保证焊条在存放在干燥仓库中至少一年不变质损坏;每包及每箱外面应标出下列内容:标准号、焊条型号及焊条牌号、制造厂名及商标、规格及净重或根数、批号及检验号;制造厂对每一批号焊条,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出具质量证明书,以供需方查询;当用户提出要求时,制造厂应提供检验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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