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对养驴补贴政策

98 2023-11-30 21:20

第一条

畜牧资金补助坚持以下原则:

(一)农户自愿。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农户自愿实施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二)民办公助。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由农户自主投入自行建设,畜牧资金适当补助。

(三)先建后补。农户按规模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养殖场(小区)后,经市农业(畜牧)主管部门抽查验收、汇总,市级财政给予补助。

第二条

申请畜牧资金补助条件。

(一)养殖规模达到以下规定标准:

1、羊:单个农户年出栏羊30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出栏商品羊5000只。

2、驴:单个农户年出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

3、肉牛:单个农户年出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以上。

4、奶牛:单个农户存栏10头以上,或每个养殖小区存栏奶牛50头以上。

(二)畜牧养殖符合畜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良种、圈舍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等达到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规定要求。

第三条

畜牧资金补助标准。对符合畜牧资金补助条件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

(一)羊每只补贴200元。

(二)肉牛每头补贴600元。

(三)奶牛每头补贴1500元。

(四)驴每头补贴500元。

第四条

农户申请畜牧资金补助应向所在区县(市)农业(畜牧)局(中心)提交下列材料,需要保密的由农户注明:

(一)国家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证明材料。

国家政策鼓励个体创业,特别是在畜牧养殖更是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各个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相应的财政补贴条例。大家可以咨询当地政府,依照自己肉驴养殖规模获取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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