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屯昌枫木镇国营南吕农场概况

130 2024-07-25 19:23

海南海口市屯昌枫木镇国营南吕农场概况

海南省国营南吕农场,创建于1960年,场区位于屯昌县南部,场部坐落在海榆中线公路104公里西侧,农场总人口六千多人,职工一千一百四十五人,土地面积5.03万亩。在农场范围内,有雷公滩、蒙贡、宫八等水库,水源充足;有中部输电线路从场区经过,电力充足。场区土地集中,土壤肥沃,山清水秀,气候宜人。场部紧靠国道,距县城15公里距省会中心城市100公里,区位优越。场部小城镇土地广阔平担,长达2公里的场部一条街连接中线公路,交通便利,治安良好,是发展农、工、商、贸的理想选择地。农场经过45年的创业,已发展成为以橡胶为主,综合发展的农垦企业。2005年,农场加入海南农垦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公司,改制重组后,农场的橡胶产业实行股份制经营,建制为琼胶股份公司南吕分公司。 在创新机制中,农场按照省农垦总局关于“做大做强橡胶产业”的战略布置,全面抓好2万多亩橡胶基地建设,以构建橡胶基地文明生态队为重点,优化职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在全场17个橡胶生产队中,已建成“文明生态队”10个,占65%,新扩修场内干线公路33公里,新增修胶园公路28公里。为确保橡胶基地持续增产增效,引进大型现代化养猪场,开辟优质肥源,构建胶牧结合的新型生态胶园。 在优化投资环境中,农场加快场部小城镇建设,改造供水系统,推进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构建“文明安全社区”和“无毒社区”抓好场部小城镇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使风光旖旎的场部小城镇逐步成为海南中部的一颗明珠。 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农场推进“一城四地”工程,建设场部小城镇,建设橡胶基地、畜牧养殖地、瓜菜基地、优质稻米基地等四个基地,以“一城四地”的产业格局,充分利用农场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 在加快发展中,农场实施大公司带动发展的战略。罗牛山集团公司率先投资三千多万元,在农场兴建“海南兴牧饲料有限公司”,已上马年产三万头大型现代化养猪场。同时还投资一千多万元兴建现代化种猪测定站(选择培育优良的种猪,包括公猪的五观体型、成长过程、经济效益、生育功能等),该养猪场从丹麦引进技术联合育种,培育优良种猪,可向中国南方各省份,提供优良种猪。通过大公司带动农场职工发展,公司加农养猪模式,公司服务;提供优良猪苗,提供配方饲料,饲养技术,回购生猪。该种猪基地是目前海南地区首家生产科研一体化现代化养猪基地,也是带动海南发展畜牧业的龙头企业。 海南农垦农业开发公司已规划在农场发展八百亩优质瓜菜基地,建设优质菜与优质稻轮作的生态基地,充分利用农场二千亩水田资源,通过稻菜轮作的生态模式。2004年晚造开始在省农科院的支持指导下,首次试种“水稻之父”袁隆平最近研制优良水稻P88S0293、P88S0389高产新品种,试种亩产达688公斤。2005年推广种植418亩,尽管受严重的干旱影响,平均亩产也达666公斤。提高水田效益,带动职工脱贫致富。 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国营南吕农场 邮编:571628 场长(法人代表)、分公司经理:陈少阶 党委书记:陈平 联系电话:党政办;0898—67995131(含传真) 公司办:0898 67995105(含传真) 电子邮箱:Qwert_12345@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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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租赁期限为肆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村壹份。

甲方: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农村养殖场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由于甲方另有发展,无精力、人力经营管理养猪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场地)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 甲方同意将位于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场出租给乙方,用于生猪饲养及销售,乙方若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

2. 租赁期限为肆年,即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 该租赁物为包括生猪饲养棚,平房(办公及宿舍),年租金总计 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合同签订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同时,甲方提供适量空地场所作为乙方生产、生活使用。

4. 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周边兄弟单位及群众的公共关系。

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应配合乙方,努力争取养殖场母猪、肥猪、小猪等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和经济补贴给乙方(饲养方)。

7. 租赁期间,若遇政府征用土地,由甲、乙双方出面向相关政府部门协商理赔事宜,属于猪苗、生猪搬迁、养殖等补偿金应补偿给乙方;属于甲方投资项目及建筑物、水、电、设施等赔偿应补偿给甲方。

8. 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 租赁合同到期或者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固定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10.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一方须赔偿另一方直接经济损失的200%.

1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商定执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原20xx年2月7日签订的出租协议作废,以本合同为准)。

12.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所属村委会壹份,主管部报存壹份。

甲方:大竹县黄家乡永富力山养猪专业合作社

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法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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