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1992)

环球商务网 2023-02-03 22:10 编辑:admin 298阅读

1.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1992

1.

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根本区别在于经营者的不同:批发市场上是生产者在批发,农贸市场上是批发商在销售。

2.

农贸市场基本上不完全分类,比较笼统,类别品种齐全,大部分处于城区人流量较集中的区域,能一次性满足购买需要。

2.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施行日期

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批”)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本级现有企业基础上成立的,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有效服务“三农”、搞活农产品流通、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成立的独资企业,是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整合、升级改造为一体的综合性农产品流通领域企业。

下设批发市场建设和经营、农产品生产加工、进出口贸易、电子商务、投融资等几大业务板块。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的成立对于深化农产品现代流通新体系新秩序,成为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成为政府调控物价的有力抓手、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平台、成为供销系统的龙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1992年

吕四产生过骆宾王、武宗皇帝、麻勒吉等名人。

具体如下:

1、骆宾王

最早与吕四有联系的历史名人是被称为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骆宾王才华横溢,誉满天下。由于他不满武则天篡唐自立。然而事与愿违,最后骆宾王兵败,为躲避武则天的追杀,骆宾王逃到了荒凉的海岛,最后终老于此,那个海岛就是吕四。

武则天为了防止骆宾王在吕四再次起义,严令当地官员晚上必须在海边点满灯笼,这个习俗一直流传到解放前,被吕四人称为:天后灯笼(天后指的就是武则天)。这是史书对吕四的最早记载。

2、武宗皇帝

另外一个与吕四有联系的名人就是明代武宗皇帝。

正德年间,武宗皇帝微服游江南,遇上狂风暴雨,漂到了吕四,饥肠辘辘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姓吴的渔家姑娘,姑娘给他送来了饭菜,后来武宗皇帝离开了吕四,临别的时候赐她龙凤镯,许诺第二年就接她进宫。

武宗回京不久,吴姑娘因为怀孕在身,被父亲毒打跳海而死,武宗悲痛之余赐封吴姑娘为:“昭孝纯正孚济感应圣妃”。并为她建了庙宇, 吕四当地人叫海神娘娘庙。

海庙晨曦也是吕四八景之一。遗憾的是解放前吴妃冢和海神庙都被毁,不过幸运的是海神庙门口的奠基石没有被毁,石头上所刻海波无极四个字乃是乾隆皇帝真迹。

3、清代两江总督麻勒吉

解放前吕四有座麻公祠,供奉的也是一个与吕四有联系的名人:清代两江总督麻勒吉。

麻勒吉是满族贵族,也是清初江苏最高行政长官,当时为了防止郑成功从台湾海峡起兵,所有全国的海岸线全部封锁,吕四渔民无法生活。

面对这种情况,吕四士绅彭兆旗不顾年迈带着吕四人的全部希望到南京面见两江总督,麻勒吉实地考察以后终于开海,给了吕四人一条活路,然而却得罪了朝廷,最后麻总督被押解北京,死于狱中。

消息传到吕四,所有吕四人家披麻戴孝,并在吕四建立麻公祠,以怀念这位刚正无私的父母官,可悲的是麻公祠也毁于解放前。

扩展资料:

吕四的发展沿革

1989年,南通市把吕四港开发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南通市开发吕四港办公室”,负责规划、协调开发吕四港的具体工作。同年10月,江苏省政府批准吕四港为二类口岸正式对外开放。

2006年5月,国务院将吕四港作为南通港扩大对外开放的港区,列入了国家“十一五”一类口岸开放计划。

2009年5月11日,国家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吕四港区获批成为临时开放口岸,吕四海运综合码头等4个码头获准临时对外开放。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吕四港口岸作为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开放。

4. 商务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90号),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北京、上海、重庆、四川、大连等19个省市开展了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

经过一年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试点省市城市社区商业落后的局面,扩大了城市消费,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实践。

1简要介绍编辑

2010年,商务部、财政部确定太原和石家庄、合肥、长沙、兰州5市,为2010年全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试点城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试点城市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个标准化菜市场国家扶持资金按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什么样的菜市场才能被称为标准化菜市场呢?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标准化菜市场首先应具备良好的环境设施。 以菜市场周边环境为例,申报标准化菜市场必须先确定以菜市场外墙为界,1公里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所;市场内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采光条件。

同时,为了美化市场的购物环境,所有标准化市场地面还应铺设防滑地砖,并在墙面上粘贴墙砖。另外,摊位面积也有严格的要求,每个摊位面积将统一按长1。5—2米、宽0。75—0。9米、高0。7—0。8米进行设置;在鲜肉销售区,温度不得高于25℃,并需按季节确定肉类的保存时间。

此外,针对菜品质量,标准化菜市场也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按照规定,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均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必须在市场内明显处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检测室;检测室将每天对市场内销售的菜品进行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发现有农药残留超标或肉制品变质的情况,一律不得入市。

标准化菜市场的要求很高,也很细。大到建设设施、装潢情况,甚至经营菜类都有要求,如水产品要有去内脏、去鳞的“二去”服务,活禽经营区与其他经营区间隔不得小于5米等等。按照管理规范,还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环境整洁、标识统一等。

标准菜市场建成后,居民去菜市场买菜的过程可能就是这样:首先进门看一下市场导购图,然后到不同的经营区域购买食材,沿着宽敞干净的通道转了几圈后,出门还能去食品检测室测一下蔬菜的农药残留……

2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编辑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场地环境

1、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2、建筑

新建菜市场应选择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新建菜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料结构。

新建菜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米。

菜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

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市场应设共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3、面积

菜市场的面积根据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改造菜市场的面积一般不应小于400m2,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一般不应小于600m2。

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菜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装修及场内布局

菜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符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

8米;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他线路等。

市场内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同类商品区域要相对集中;分区要标志清晰。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活禽经营区应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经营早点区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新建菜市场应考虑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供水设施

场内经营用水应保证足够的水量、水压,卫生应符合国家GB 5749的要求,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节约用水的规定。

提倡在保证满足用水卫生标准的条件下使用循环用水。

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专间供水到加工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场内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体和设备设施。

2、排水设施

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

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购物通道下水道必须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可以设明沟。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

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保持干燥,不堆积垃圾。

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 8978。城市菜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菜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

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二)供电设施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各经营区域应配备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市场内环境照明供电设施配置应符合GB 50034的规定。

柜台(操作台)上方灯照度应达到100lx,肉类分割剔骨操作台灯光照度不小于200lx。场内通道应配备照明灯,各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三)通风设施

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菜市场应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布局的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设置。

场内窗户的设施应保证空气能够顺畅对流。

活禽销售点应设置排风设施。

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

(四)垃圾处理设施

菜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

(五)消防安全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应符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菜市场应按照GB/T17110规定标准配置灭火器材。

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可以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六)营业设施

1、柜台设施

摊位柜台应按不同品类经营需要统一制作,柜面及边缘挡水凸边使用面砖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柜台面积按长1。5m-2m、宽0。75m-0。9m设置,柜台高度宜以0。7m-0。8m。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5cm。

柜台内应留有同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冷冻、冰鲜水产品、鲜肉柜台应采用不锈钢台面,活水鱼摊位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盆)上沿20cm。

蔬菜柜台宜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 。柜台高度宜为0。7m-0。8m,以0。

1m-0。15m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m出入口。

2、冷藏设施

商品保质保鲜有温度要求的,应采用温控设备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到货到即时存入冷藏、冷冻设施,保证商品陈列、销售与加工、运输环节形成的冷链不拖节。

冷冻肉及冷冻水产品应配备低温冷柜,冰鲜水产品应配备冰台。经营冷却肉应配备冷藏柜,温度保持在0°C-7°C。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2000m2以上的菜市场应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菜市场宜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商品管理

(一)进货管理

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

蔬菜宜从当地“场地挂钩”的批发市场或从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货。

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水产品进货应有产地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

豆制品和熟食制品必须向有营业资质和卫生许可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货,市场应索要与货同行的送货单等留存市场备案。

其他食品进货应有与货相符的食品卫生合格证明。

(二)入市检测

菜市场应根据需要配置快速检测设备,并对入市蔬菜、水果的有机磷类氨基甲酸脂类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

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三)劣品清退

场内经营的商品出现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质量卫生问题时,应及时下架封存,并报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处理,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

(四)禁营项目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国家规定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禁止生产、加工和经营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的禁营商品;

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

禁止场外加工的肉糜入市销售;

场内不得销售现场制作的炒货食品。

(五)零售加工

散装蔬菜上柜前应做洁净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需保鲜的蔬菜应使用保鲜膜包装,需捆扎的应使用无毒材料捆扎。

熟食卤品的整理加工,肉类统货的分割剔骨,鲜活、冰鲜水产品的现场去头、去内脏、去鳞等加工服务,应使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刀具、刮器、绞肉机、容器等并在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板)上进行。

菜市场内进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的(包括半成品加工和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必须符合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

场外活禽加工应使用安全卫生的工具,加工后的商品需严格清洗。

(六)商品陈列

1、蔬菜类

蔬菜上柜销售前应加工整理,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预包装蔬菜排放应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2、鲜冻肉类

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必须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当天交易剩余的鲜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和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3、水产品类

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4、豆制品类

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藏设施中贮藏。

5、熟食卤品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无蝇侵害。

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接触食品。

6、酱腌菜类

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侵害。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7、清真食品

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有关民族政策。

经营清真类食品应符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七)包装

菜市场内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提倡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严禁使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熟食卤品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密封型容器包装。

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

菜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GB 14881 的要求。

菜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菜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

水产品零售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菜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责任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应设有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2、设施卫生要求

鲜肉类、水产品、熟食类加工所有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

活水鱼蓄养池应用消毒水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其他蓄养用具应定期清洗。

菜市场应设有收集副食品废弃物的垃圾箱(桶)。

3、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菜市场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菜市场熟食销售及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加工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大衣、白帽、白口罩操作,操作前应在消毒水盆中清洗双手;收钱和找钱应使用专用盛盘和夹具,不得直接接触钱币。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经营管理

(一)制度规范

1、菜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菜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菜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菜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2、菜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二)质量规范

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2、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3、菜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应配备专业的检验人员和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必须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4、对场内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三)证照规范

1、场内的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必须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许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四)价格规范

1、销售各类商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2、包装内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计量规范

1、市场内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当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人员培训

1、菜市场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或轮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佩戴统一印制的胸标。

2、菜市场应建立经营者食品卫生及业务规范培训机制。

(七)服务规范

1、菜市场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服务台、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并在菜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菜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2、菜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导图栏、供应区域标志。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3、菜市场应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定期对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消费者对菜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

(八)信用规范

1、菜市场应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

2、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培育良好的社会信誉,自觉抵制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的发生。

3、市场举办者应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表彰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可以清退出场。

5. 农产品批发市场设计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促进和规范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日前,商务部制定印发了《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试行)》。

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指政府以股权投入方式参与建设改造,提供平价或微利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公益性功能主要体现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推动绿色环保等方面》。具体认定标准包括:

1.政府出资,国有控股或持有金股,拥有较强控制力;

2.市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种左右鲜活农产品,批发价格低于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监测价格的10%左右;

3.市场鲜活农产品综合收费水平低于本区域或本省非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平均收费水平20%以上;

4.拥有较强的货源组织和产销调节能力,保障居民消费的主要品种交易规模在本地区有较强的影响力;

5.建立完善的交易结算、绿色环保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拥有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和配套设施;

6.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6.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1992版

目前来说,信立国际农产品贸易城

是东莞最大的、配套设施最齐全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干货、禽蛋、土特产、辣椒、粮油、水产、水果为一体的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着12年的经营历史。

莞信立国际农产品贸易城的前身为东莞市信立农批市场,成立于1994年, 原址位于东莞市区东莞大道。经过12年的精心培育,市场发展成为东莞市“菜篮子”工程、东莞市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支持东莞市城市建设,2005年市场实现拆迁扩容,从市区搬迁至市区外。信立国际农贸城地处东莞市版图的中心,紧邻107国道(莞长快速路),周边有环城路、东莞大道、常虎高速公路、厚大路、东部快速干线、莞深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等多条高等级公路环绕,市场交通十分便捷。

信立国际农贸城规划占地70万㎡、拟设立辣椒、调味品、蛋品、粮油、冻品、土特产、副食糖酒、生鲜等八大交易专区;规划建设25,000吨冷库、10万㎡仓储配送中心和商务办公、娱乐、公寓等配套设施,市场总投资将超过5亿元人民币。目前市场一期工程完成建设面积约50万平米,交易面积达到24万平米,辣椒、调味品、蛋品、粮油、冻品、土特产、副食糖酒七个专业市场已全部投入使用。

目前市场建设铺位1416个,单体高标准冷库10000吨、仓储设施5.7万平米、商务写字楼2.7万㎡、职工宿舍约9000㎡、公寓1.9万㎡,各种生活娱乐设施一应俱全。

信立农贸城是目前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配套最完善的综合性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入场经营的商家已经超过900多家。其中辣椒市场是珠三角地区最大的批发市场;调味品市场发展成为东莞市最大的专业市场;信立冻品批发市场在运营了3个月之后,已经成为了广东省的第三大冻品批发市场;粮油市场

一直为东莞市精细粮食批发中心;市场蛋品交易量名列广东省第二位。信立农批市场作为消费地市场,交易产品来自全国各地(香港、澳门除外),销售主要区域在珠三角地区及江西、湖南等临近省份,部分产品远销东南亚、美洲等市场。市场职工218人,带动就业人数超过3万人,市场带动农户超过8万户。2005年市场交易总量突破258万吨,交易额达到36.5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繁荣农副产品交易、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商贸东莞”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信立农贸城二期建设将完成建设20万平米,重点建设生鲜交易市场和相关配套设施。

农贸城为了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和实施了“市场交易规则”、“商户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等,为规范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同时市场非常注重建筑结构的科学设计,结合实用性和环保性要求设计了“前店后仓型“铺位,“阳光型”交易大棚。

信立农贸城在市场建设中严格按照《农产品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建设市场,把“规范农产品流通秩序,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带动关联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作为市场发展的指导思想,市场不仅拥有良好的硬件条件,还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信息中心、安全监控中心、结算管理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以仓储、冷链为基础的物流配送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信立农贸城被东莞市经贸局称为“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