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农业 工业方面的行业有哪些

环球商务网 2023-08-27 12:37 编辑:admin 297阅读

一、不属于农业 工业方面的行业有哪些

一、产品行业划分

第一部分:支柱产业

1、电子信息:半导体、计算机、软件、通讯、数字家电

2、化工:精细化工

3、汽车:汽车零部件

第二部分:装备产业

1、机械工业:机床、环保机械、医疗仪器设备、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半导体设备、轻纺机械

2、仪器仪表

3、发电与输变电设备

第三部分:新兴产业

1、生物技术

2、制药

3、新材料

4、光电子

5、纳米

6、新能源

7、环保

第四部分:都市产业

1、食品和农产品精加工

2、印刷与包装

3、钻石珠宝

4、化妆品及洗涤用品

5、服装服饰

6、纺织:服装面料、针织品、床上用品等

7、轻工:家具、皮革制品、 文化用品等

二、服务行业划分

1、商业零售业:食品零售、百货零售、汽配零售、家电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械专门零售、连锁业

2、物流业:运输业、仓储业

3、会展业:展览公司

4、金融业:金融租赁、典当、投资管理、拍卖、融资代理

5、餐饮业:快餐服务、其他餐饮服务

6、旅游业:宾馆、酒店、旅行社

7、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装饰装修

8、广告业:广告公司、传媒公司

9、信息咨询服务业:信息中介、市场调查、管理咨询

第五部分 农林牧渔业

二、农牧公司包括植树造林吗?植树造林属于农牧公司范围吗?国家对农牧公司植树造林有优惠政策吗?

农牧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植树造林。

农牧公司的经营范围限于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可以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也可以因地制宜地从事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适宜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其他经营活动。

植树造林属于农牧公司的经营范围。

2008年将“谁造谁有谁受益”等各项植树造林优惠政策公之于众,鼓励社会各界踊跃植树造林。明确: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民所有,并依法受到保护;农民房前屋后、自留地所种的零星林木可以自行决定采伐,不需办理采伐许可证。

为动员和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等社会各界投资林业、植树造林,还明确:对定向种植的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实行专项管理;凡造林面积达到1万亩以上的,可以单独编制采伐限额,计划单列,采伐指标确保安排;对在非林地上营造的人工用材林,不纳入林地管理;对竹子的采伐,退出限额管理。

对确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将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管好管严,并对森林资源的所有者给予补偿;对划定为商品林的,鼓励搞活经营,规范程序,合理流转;对人工种植的用材林、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等,则由市场调节,发挥市场对加快森林资源培育的拉动作用;用好抚育间伐政策,对抚育间伐胸径在10厘米(含10厘米)以下的林木,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不需要商品材采伐指标。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林特产税,将逐步返还育林基金,切实减轻林农负担。

三、农业企业的营业范围可以包括网络推广

您好,农企营业范围不包含网络推广

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可以兼营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也可以因地制宜地从事农业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适宜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其他经营活动。

四、水产养殖属工业吗

纯的水产养殖属于农业范畴内的渔业,不是工业

其周边产业如鱼药生产、饲料生产、水产品加工等应属于工业范畴

五、企业所得税减免申报表如何填写? 谢谢

一、增值税方面: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减免期限:因为是政策性减免,只要政策不变化且你的经营范围完全符合减免条件,是一直享受减免的,但要按期进行备案。

四、企业所得税减免申报表的填写:你是问的减免申请表呢?还是享受减免以后的申报表呢?

申请:填写《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表》;

申报表:在所得税申报表上,按减免收入或所得填报

六、什么是GDP的计算口径

GDP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一)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角度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从国民经济各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产品和劳务的总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各部门的增加值,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公式为:

总产出-中间投入=增加值

GDP=各行业增加值之和

1、总产出:是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反映一定范围内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规模,也叫总产值。总产出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各主要部门总产出的计算方法如下:

农林牧渔业总产出就是农业总产值,按产品法计算,即以核算期农产品产量乘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其中农产品产量包括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农产品产量。

工业总产出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同一企业内部产品价值不允许重复计算。它包括核算期内生产的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在实行增值税后,工业总产出等于工业总产值加销项税额。

建筑业总产出就是建筑业总产值,指建筑企业或自营施工企业单位在核算期内自行完成的工程价值。具体包括建筑工程产值、机器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价值。建筑业总产出一般按完成工程实物量或进度乘预算单价计算。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总产出等于其营业收入,是核算期内各种运输邮电业务的总收入。具体包括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管道等运输总收入,电话、电报和传送邮件等邮电业务营业收入。

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出等于商业附加费,也就是商品的销售收入净额减去商品销售成本,即通常所说的毛利。为了避免流通过程中的重复计算,保持商品购进价格的一致性,需要扣除对外支付的运输费和装卸搬运费。

住宿和餐饮业总产出等于其营业收入。

银行业总产出等于金融媒介服务活动的虚拟服务收入加实际服务费收入。

保险业总产出等于保费收入与理赔支出之差加其他营业收入。

房地产总产出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总产出、物业管理总产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总产出和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总产出。

其他服务业总产出,按营利性单位和非营利性单位两种情况分别计算。营利单位的总产出就是其营业(业务)收入,如社会服务业的营业收入。非营利单位主要是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一般没有经营收入,或有少量的经营收入但抵补不了支出,这些部门的总产出就是核算期内为社会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按经常性业务支出加虚拟固定资产折旧,不计算营业盈余。

2、中间投入:是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在生产过程中,消费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如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各种服务的价值。计算中间投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计算口径范围保持一致,即计算与总产出相对应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因此,各部门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是与其总产出的计算方法相对应的,如工业总产出按工厂法计算,工厂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那么其中间投入就应该按生产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计算;农业总产出按产品法计算,其中间投入既包括外购的也包括自产自用的中间产品(如种籽、饲料)的价值。二是一般为本期一次性使用的,即本期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非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则按本期摊销的部分计算。

3、增加值:是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是生产单位生产的物质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超过了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中间投入价值后的差额部分。反映一定时期内各部门、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二)收入法

收入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创造收入的角度计算GDP的一种方法。即各常住单位的增加值等于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项之和。这四项在投入产出中也称最初投入价值。各常住单位增加值的总和就是GDP。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1、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包括劳动者通过各种渠道从生产单位获得的一切货币形式和实物形式的收入和个体劳动者通过劳动而获得的收入。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工资,二是福利,三是从利润或成本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相当于工资性质的劳动报酬,四是实物性收入,指农民自产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农副产品的价值,以及劳动者免费或以低于市场价格从单位得到的实物的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是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生产活动中所消耗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并非本期生产活动新创造的价值,而是生产中消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属于转移价值。GDP之所以包括这部分转移价值,是由于固定资产折旧是从固定资产中游离出来作为折旧进入成本,记入成本中的折旧也作为折旧基金被提出来用于新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入企业的资金循环运动,而不是像其他成本一样消耗完毕,从这个角度讲,它类似于增加值的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另外,从收入的角度考虑,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可以避免由于把折旧计算在中间投入中,因折旧的大小不同而带来营业盈余的大小不一,从而造成增加值的波动。而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就会避免这个问题。因此,如果把折旧计算在增加值中,既可以提高GDP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也可以增强GDP的可比性。

3、生产税净额:是指各部门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各部门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各部门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销售税金,二是进成本的税,指国家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活动而征收的税金,但有的行业把这部分税统一作销售税金处理。三是各种附加和规费。生产补贴是政府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某些部门的补贴,包括粮食企业的价格补贴和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实行增值税后,生产税中还要包括本期应交增值税(产品销项税额与购买货物、服务进项税额之差)。

4、营业盈余: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它是常住单位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偿,对劳动者进行了分配和上缴国家税金以后所余下的份额。

(三)支出法

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计算GDP及其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GDP的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

GDP(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净出口

1、最终消费: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用于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其中,居民消费是常住单位居民在核算期内满足个人最终消费需求而购买的全部物质产品和服务,包括商品性消费、文化生活服务消费、住房及水电气消费;政府消费是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为了满足公共的需要而向全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企业为了满足企业职工的公共需要而向他们提供的服务。

2、资本形成总额: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投资支出的合计,分为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增加两项。固定资本形成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包括各种有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的固定资产。库存增加是指常住单位在核算期末与期初存货变动的价值。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本形成+库存增加

库存增加=期末库存额-期初库存额

3、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是指出口总额减去进口总额的差额,如进口总额大于出口则用负数表示。出口是指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及无偿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总值;进口是指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及无偿得到的货物和服务总值。地区净出口还包括流入和流出。

净出口=货物和服务出口总额-货物和服务进口总额

从理论讲,通过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这三种不同方法计算出的GDP是相等的,即生产法计算的GDP等于收入法计算的GDP,也等于支出法计算的GDP,称为三面等值。也就是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及收入分配的结果与最终使用应是相等的,因此必须保持三种方法的计算口径一致。但在实际计算中,由于资料来源不同,计算结果会出现一些差异,称为统计误差,是正常的。三种方法各有特点,相互补充。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